Article 3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掘、利用当地丰富文化资源,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学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宣传教育,加强秦腔、民歌、腰鼓、剪纸、泥塑等本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培育公众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传承发展本省优秀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