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Article 27In force石油勘探开发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对于赔偿金额,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监督职责的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19Article 2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