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市区内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是指以燃油、燃气为动力能源或者辅助动力的各种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除外。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指机动车使用或者上路行驶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