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

乡(镇)公路管理所,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