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新建设的口岸、检查站的物业竣工验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口岸部门移交下列工程建设资料:

(一)口岸、检查站区域规划图、用地红线图、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地下管网竣工图;

(四)其他必要的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