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扣减见义勇为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进行批评,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