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鼓励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兴办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的机构。

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质量检验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