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消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人员可以拒绝继续提供服务:

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工作条件的;

(二)强迫服务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庭服务事项的;

(三)对服务人员有虐待行为的;

(四)严重损害服务人员人格尊严的;

(五)要求服务人员从事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的行为的;

(六)要求服务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3,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