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出版物的交换、捐献和赠与,促进图书循环利用。公共图书馆、村(社区)图书室可以在相关公共场所设置图书捐赠点,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图书,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借阅、赠阅等服务。

接受捐赠的机构应当加强捐赠出版物的鉴别和管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