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以及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调查表,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