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以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披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经营信息、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对涉及利率、费用、收益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进行解释说明,充分提示风险,并确保消费者完整知悉。
经营者未如实履行披露、解释说明或者风险提示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