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工业布局,推动产业集约、集聚发展,科学规划建设工业集聚区,强化企业入驻管理,实现水资源分类循环利用和水污染集中治理。

新建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集聚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优化工业布局要求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其迁入相应的工业集聚区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