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制度,定期组织普查,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登记公布,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