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和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指导统一采购和储备。采购、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