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外国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该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的信仰习惯,遵守该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