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以下统称标准起草单位)可以根据市地方标准立项范围,提出立项申请。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立项论证,编制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