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家庭成员应当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有利于康复的环境,帮助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药物治疗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康复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指导、生活照料等服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为家庭康复提供政策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提供技术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