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将信息无障碍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采取措施推动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的信息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电视台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免费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并加配字幕。

鼓励通信行业运营商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信息消费提供适合的产品和优惠服务。鼓励各类服务行业提供手语交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