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本市医疗机构应当开通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相关工作。
三甲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窗口或者优先窗口,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