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需要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复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修复方案应当包括修复范围、指标要求、修复方式、施工方案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