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窑炉整治计划,淘汰、拆除整治计划规定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小锅炉、小型窑炉等设施。不在整治淘汰计划内的,其大气污染物应当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并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