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海岸带规划管理以及海岸带陆域范围内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范围内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环境监测,监督管理海岸带污染防治。

园林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沿海防护林管理和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以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岸带范围内渔业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海事、文化和旅游、财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