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岸带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海岸带综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沿海区(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