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有关责任制考核和工作考评。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