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规定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符合法人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经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