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落实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和措施。

本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