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酸液、碱液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废液,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安全处置,不得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或者直接排入水体。

医疗污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