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