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燃气经营者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健全用户档案。

燃气经营者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