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协作机制,加强区域交流合作,落实禁毒信息通报制度,依法开展禁毒执法合作。

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动态管理、滥用物质监测、流向追溯、责任倒查等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