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在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