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除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的作业区、生活区进行混凝土硬化,道路强度、厚度、宽度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

(二)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设置不低于2000目/100cm2的密目式防尘网,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先清理残留灰渣或者喷雾加湿等防尘抑尘措施;

(三)楼层内、高空平台的建筑垃圾清理,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并密封清运,禁止高空抛撒。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