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一致申请行政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解。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