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岸带的义务,有权对侵占、破坏和污染海岸带的行为进行举报,有权对海岸带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投诉和检举。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统一接受侵占、破坏和污染海岸带违法行为的举报。

受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享有知情权。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