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丝史迹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海丝史迹,是指历史上反映北海与海上丝绸之路相关联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迹、遗址。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