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经市、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经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