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军工任务的部门的计量管理机构,对本地区的国防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国防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二)根据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授权,负责本地区国防计量考核认可工作;

(三)监督检查和协调本地区的国防计量工作;

(四)承办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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