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地方性法规案的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和说明,以及有关参考资料,一并送交常务委员会。

未在一个月前送交的,不列入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