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清洗、补给、润滑、紧固、检查调整作业设备;专用、通用、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计量器具、主要手工具;
(二)维修厂房和停车场必须满足机动车二级维护作业的要求,维修厂房面积 200平方米以上,停车场面积 150平方米以上;
(三)直接生产人员 15人以上,有1名以上正式聘用的本专业助理工程师或者技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有2名以上质量检验员;相应配备试车员和财务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