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对坡耕地、风蚀沙化土地、侵蚀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系统维护和提高土壤保育能力,减少入河泥沙,预防流域内水土流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开展杨木水库、二龙山水库、山门水库、下三台水库等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加强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开展封山育林护林,科学开展生态修复。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