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登记机构经审查予以办理初始登记的,应当按照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向房屋权利人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收回登记证明,注销原预告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