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农业结构调整应当保护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不得破坏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

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缴纳标准应当高于其他耕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