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石油勘探开发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