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本省审定通过或者同意引进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良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的弱点或者严重退化的,经省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停止经营、推广。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