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具体落实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商业企业应当建立专利商品进货确认制度,防止销售假冒专利的商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