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8

Amended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