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