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编制城市排水规划和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应当遵循污水、雨水分流和收集、处理、再生利用并重的原则。

对原有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加快进行污水、雨水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