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林木采伐实行伐前勘察核实、伐中监督采伐、伐后验收更新。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采伐限额管理、采伐审批和采伐许可证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