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申请社会办医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具有设立社会办医机构批准书和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金、设施、设备、场所,并符合相应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0